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安市田家炳中学化学实验室设备询价采购公告5234
发布时间:2020-10-06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采购编号:
5118022019 9 000 232
雅安市 田家炳中学化学实验室 设备 采购项目
询
价 价 通 通 知 知 书 书
中国²四川( 雨城区 )
)
雅安市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雅安市田家炳中学
2019 9 年 11 月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货物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
评审方法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十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第一章
询价邀请
雅安市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 雅安市田家炳中学(采购人)委托,拟对雅安市田家炳中学化学实验室设备 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5118022019000232 2.采购项目名称:
雅安市田家炳中学化学实验室设备 采购项目
3.采购人:
雅安市田家炳中学。
4.采购代理机构:雅安市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 32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 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详见第三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到 2019 年 12 月 2 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雅安市雨城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 号(雅安政务中心 B 区 2 楼四号窗口))领取;①领取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名称与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②参与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领取询价通知书、报名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函原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格式附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②受供应商委托经办领取询价通知书、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免费。
八、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4 日 10:30(北京时间)。
道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6 456 心 号(雅安政务中心 B B区 区 2 2 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
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适用于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十一、询价 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6 456 号(雅安政务中心 B B 区 区 2 2 。
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雅安市田家炳中学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684458893 集中采购机构:雅安市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456 号(雅安政务中心 B 区 2 楼)
邮
编:625000 联 系 人:赵先生,罗女士 联系电话:18086999525
0835-2227683
传
真:0835-2227683 电子邮箱:ycqzfcgzx@163.com
2019 年 11 月 27 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 ccgp-sichuan.gov.cn)上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32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最高限价:人民币32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询价保证金 不缴纳 10 履约保证金 合同中约定 11 询价文件及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雅安市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18086999525。
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835-2239815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18086999525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针对采购文件中有关资格、技术服务性条款等提出的询问,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给予答复;针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的询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针对采购文件中有关资格、技术服务性条款等提出的询问,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给予答复;针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的询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雅安市雨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5-2822603。
联系人:梅先生 地址:雨城区区政府大楼七楼国库科。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邮编:625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雨城区财政局备案。
17 政府采购合同存档 采购人应当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雅安市雨城区财政局备案)后2个工作日,送雅安市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18 信息安全要求
投标产品如为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雅安市田家炳中学
。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雅安市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本次询价不收 取询价保证金。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 .询价通知书 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 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即时予以发布。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截止日前查询信息,雅安市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因供应商没有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或修改文件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通过网络送达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询价截止两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供应商须密封递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需装订成不会散开,不能增添的固定书册(不能打孔装订或用塑料文件夹,须做目录),要求编页并加盖鲜章。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见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包括:
1. 供应商简介。注明公司办公地址、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以及公司优势等内容。
2. 有关证明文件。
2.1 报价函原件; 2.2 如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
家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如有要求)
3. 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 货物详细技术指标和配置; 3.2 生产厂家印制的彩页资料; 3.3 项目实施方案; 3.4 保证货物正常存放、使用和常规保养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专用工具以及设施清单,需要专门购买的,列出其单价和数量; 3.5 售后服务方案; 3.6 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网点和技术人员; 3.7 培训计划,交货和验收方案; 3.8 产品在工艺、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9 按照询价文件“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
以上要求资料必须据实提供,不得有实质性遗漏,如询价文件中提供了统一格式,应按格式要求准备文件。
2 18.2 报价响应文件:按规定载明响应价格。
1、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按“报价一览表”的格式(第七章附件 5)现场填写(或事前打印好)报价单,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报价文件,进行现场报价。
2、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报价人自行承诺。
七、合同事项
25. 签 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送采购中心一份存档。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 履约保证金
29.1 本项目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 号)第一条第(四)款“规范采购保证金收取及退还。能够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再向供应商收取保证金„„”的规定,如果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因项目特殊,采购人不能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由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依法自行约定,并由采购人自行收取。
30.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送采购中心一份存档。
3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到业主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
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支付程序为:
(一)按合同约定支付。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 (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
39.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本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或 XX 产品清单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资格条件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三.询价产品应具备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参加询价的产品须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取得生产、销售产品许可证照或经过认证的产品。
3.2.依据财库〔2019〕9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0000 元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货物资格证明材料
1. 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提供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 年或 2018 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为准)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
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 年以来任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注: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可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行承诺,如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财库〔2019〕9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所投计算机、显示器是节能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
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求
通风化学实验室设备
序号 名称
规格及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组合式推拉黑板 推拉式组合绿板:总体尺寸:4000*1300 mm,四块板设计,液晶一体机或电子白板居中放置,两块固定,两块滑动;每块板面不小于 1010*1300mm。
板面:烤漆钢板茶绿色,厚度≥0.3mm;板面:光泽度≤8%,耐磨性 500g/100 转不露白;硬度 6H 无凹痕;漆膜遇 5%氢氧化钠、碳酸钠不起泡、不脱落,允许微变色;细腻平整,书写流畅,字迹清晰,擦后不残留,耐磨损,耐腐蚀,色调柔和,学生任何角度都能正常观看,有效保护师生的视力健康。
边框:采用高强度工业用电泳铝合金,45*100mm,厚度≥1.2mm。隐藏式侧 U 型双层双轨设计,内外层铝合金等同高度; ABS 包角为带有商标注册的公司 LOGO 或产品品牌。
夹层:采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板(EPS),厚度达 21mm,表观密度 25kg/m³。达到 JG149-2003标准检验。面层平整,无折痕,不变形,吸音强,环保。
内框:采用高强度工业用电泳铝合金,边框宽 25mm,深 25mm,厚 1.0mm。
安装:隐形安装,必须牢固、平整。
套 1 2 交互式液晶触摸一体机 基本参数要求:
1.显示尺寸(对角线):70 英寸,原装 A 规屏;提供证明文件。
2.可视角度:≥178°; 3.亮度:≥350cd/m2;对比度:≥5000:1;显示比例 16:9; 4.图像物理分辨率:≥1920*1080dpi; 5.一体机接口(不含前置):
USB3.0 ≥1、USB2.0 ≥2、HDMI ≥2、AV ≥2、VGA 、RS232串口、 RF、RJ45;输出接口:耳机*1、AV * 1、同轴/光纤*1、触摸*1; 6.前置接口:触摸 USB≥1、电视 USB≥1、电脑 USB≥1、HDMI≥1; 7.内置双音箱前出音,功率≥2*15W,保证一体机镶嵌到黑板后不影响声音效果; 8. 媒体播放功能:支持 USB 无电脑播放图片及音视频文件,支持文件格式:JPG,BMP,MPEG1、2、3、4,RMVB,MP3 等; 9.屏体采用 4mm 防眩光钢化玻璃,能保护屏幕又能弱化反光,保护师生眼睛健康(提供具有 CMA 或者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触控要求:
1.内置红外多点触控技术,触摸点数:≥10 点; 2.插值分辨率 32767*32767; 3.响应速度<10ms;。
整体设计要求:
1.为保证整机的结构和重量,整机前框及后壳要求全铝合金设计,不接受钢制后壳或塑料后壳(提供具有 CMA 或者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屏幕左右两侧各具备不少于 17 个同教学软件功能的物理快捷键,快捷键具有中英文标示,并至少包含两组可自定义快捷键(提供具有 CMA 或者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前置隐藏式按键:不少于 8 个前置按键,整机隐藏式按键设计,通过左右滑动推拉门可以机械锁闭,确保在无钥匙情况下无法进行开机操作,保证设备的使用安全(提供具有 CMA 或者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一键节能:在不关闭整机电源的情况下可一键关闭或开启液晶屏背光,实现节电 70%以上,并能实现音频播放功能,可以通过敲击屏幕唤醒和按键唤醒两种方式; 5.一键式开关机:电视、电脑开关电源一体化; 6.智能多媒体播放器:能自动识别 TV-USB 存储,提示并可切换到 TV 板自带媒体播放; 7. 整机具备软中控功能:无须任何按键,通过手势调取屏幕触摸中控,实现在任意信号通道下,可实现图像模式、信道切换,及亮度、音量、对比度调节等; 8.童锁功能:可通过菜单锁定和解锁红外框,防止课间学生误操作; 9.智能亮度调节:整机能感应并自动调节屏幕亮度来达到在不同光照环境下的最佳显示效果,具备标准,节能,自动三档调节; 10.设备触摸屏具有防遮挡功能(防尘设计),触摸接收器在单点或多点红外发射点遮挡后仍能正常书写; 11.设备触摸屏具有抗强光干扰功能,88KluX 环境光下,仍能正常书写; 台 1
内置控制器要求:
1. 采用模块化电脑方案,Intel 标准 OPS 接口设计(双面 80 针,不接受厂家独有接口),可实现无接线插拔,电脑模块可直接从一体机机身的侧面抽拉式取出便于维护,电脑模块具备 19v 适配器接口,可独立使用; 2.控制器配置:
主板:H81 标准主板 内存 DDR3≥8G; CPU:
Intel Core i5 4 代 CPU,主频不低于 3.2G; 硬盘:
SSD≥120G; 网卡:集成 10/100/1000M 自适应网卡; 内置 WiFi:双天线设计,支持 IEEE 802.11b/g/n; 接口:USB3.0≥2,USB2.0≥2,VGA、HDMI、RJ45、Line-out、MIC 端口; 嵌入式操作系统:
1、设备自带嵌入式操作系统(Android5.0 或以上智能操作系统),双核及以上 CPU 和1G 及以上运行内存; 2、在该系统下可实现:10 点触摸、书写擦除等白板软件功能、PPT 课件播放、多媒体播放、网页浏览等功能; 3、可实现将在多媒体 USB 中的图片、音乐、视频等文件快速归类检索查找并打开调用,支持文件格式:JPG,BMP,MPEG,RMVB,MP3,AVi、WMV,MP4 等; 白板软件:
1、软件支持用户注册登录,登录后可实现白板软件与资源分享平台无缝对接,对资源进行上传、下载。
2、书写和擦除:包含铅笔、智能笔、激光笔等不低于 9 种笔形选择,擦除工具包含对象擦除、框选擦除、一键清屏等不低于 6 种擦除方式; 3、学科模式:包括标准、语文、数学、英语等不低于七种学科模式,工具栏可根据不同学科呈现不同功能模块,且使用者可自定义工具栏功能,满足不同学科教师的各种需求。
4、智能识别:至少包含手写识别、图形识别、工具识别三种模式,手写识别支持中文、英文、数字识别方式,工具识别支持三角板、量角器、聚光灯、遮幕等; 5、背景和动画:页面背景包括田字格、方格、四线格、五线谱及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背景,可设置每个对象翻页动画特效,包括飞入、浮入、淡入等动画效果。
6、图形绘制:可一键绘制平面图形和立体图形,包括直线、矩形、圆形、三角形、圆柱体、球体、平面坐标系、立体坐标系、等不少于 15 种平面图形和 10 种立体图形,可自定义图形至图形库,定义完成后可作为常规图形使用,便于用户一键绘制。
7、备授课:根据教师课前、课中实际工作场景,在同一软件中提供对应的备课和授课模式,可以一键进行场景的快速切换以及课件的浏览; 8、多格式导入:可以导入 PPT、word、PDF、图片、视频等,可以对导入对象进行批注、擦除、缩放、翻页等操作,支持视频的动态批注,批注内容可以保存,方便老师再次调用 9、思维轴工具:思维轴备课工具,可在思维轴任一处点击添加素材,素材包括图片、视频,可直接拖动调换素材顺序,且可以无限延伸思维轴长度,为教师提供了更清晰的授课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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