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组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电力工程现场 质量监督检查 组
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现场质量监督检查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主要 原则
(一)监督管理原则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采取行政与技术分离的原则。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检通知的拟定、整改回复单的审核和转序通知单的下发;监督检查组按照大纲要求,具体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提出、总体评价和监检结论的确定。
(二)监督检查原则 监督检查采取专家组长负责制的原则。监检具体组织与技术管理由组长全权负责,组长可在原则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对监检时间、人员分工、会议程序等进行微调;由组长牵头,在充分发挥专家民主意见的基础上,由专家组独立做出监检结论。
二、分工 与主要监检内容
专家组分工一般按监督检查通知为准,组长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调整。具体分工按照大纲章节进行划分,分为三个专业组:
1、质量行为组:主要核查质量管理资料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程序的运转情况。可按主体责任单位进行小组分工。
2、实体质量组:主要抽查工程现场实物质量和相关技术资料及其一致性。分工时,按专业和标段进行小组分工,特别强调每位小组专家须对现场和资料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按现场组和资料组进行分工。
3、监督检测组:主要专业性抽查涉及质量安全的有关检测试验报告,并现场取样或携带仪器进行工程实体检测,同时需对有关试验检测单位试验场所及试验管理进行检查。
三 、 监检 依据及方式
(一)监检依据 监检依据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特别强调须按大纲总则规定的 “所列检查内容应逐条检查,检查方式为重点抽查验证。”具体依据标准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不能引用企业标准。
(二)监检方式 监检方式为抽查验证,以抽查的方式验证参建单位的验收结论,抽查要全面,抽查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 监检重点要求
1、无论实物还是资料,专家组提出的每一条问题都要有依据标准,都需有照片证据(无资料的除外)。
2、专家组重点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
是否影响质量安全、是否满足使用功能。对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属于不合规、不合格性质的,提出整改问题;对属于不规范、不优良的问题,可在总结会上提出,但不列入专家意见书。
3、提出问题的统一格式为:(具体检查部位)存在(×××问题),不符合(×××标准第××条)的要求。
4、对评价意见要客观、实事求是。
五、会 议 有关要求
监督检查按照要求须进行四次会议:专家组预备会、汇报会、专家组内部讨论会和总结会,会议由组长主持,副组长配合组织。
(一)专家组预备会 1、对行程和分工做出安排,对专家进行监检交底。
2、须特别强调遵守各项纪律,注意团队整体形象,不得对参建单位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汇报会 1、组长发言要简明扼要,既尊重对方,又体现质量监督的严肃性。
2、要求检测单位汇报。
3、会议结束前组长需强调以下三点:一是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二是要求对工程有关资料信息保密;三是要求专家和各参建单位严格执照八项规定。
(三)专家组内部讨论会 1、会前各专家需按要求整理完成专业“存在问题及整改项目”,同时完成各专业组的监检情况通报 PPT,并按专业组统一汇总至组长进行整合。
2、按要求填写专家意见书(详见专家意见书样本)。
3、专家意见书须经专家组讨论通过,形成一致意见。
4、形成的专家意见书需与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充分沟通。
5、特殊情况与质量监督机构联系。
(四)总结会 1、原则上按专业组进行通报发言(PPT)。
2、发言要求简明扼要,就事论事,不上纲上线、不与其他工程比较,既尊重对方,又体现质量监督专家的权威性,重点问题可进行清晰阐述,体现质量监督服务的意识。
六、 存档资料
专家组长组织完成监检后,需将以下资料交监督机构存档:
1、各单位盖章的汇报材料。
2、已签字的专家意见书纸质版。
3、专家意见书电子版、通报 PPT 及电子数据包。
七、廉洁自律要求
1、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差旅费、
专家劳务费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任何人均不得索要超出规定标准的待遇。
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严禁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严禁收受礼品或礼金。
3、监督检查人员严禁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设备器具和交通工具,严禁要求被检查单位安排与监督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意见书
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名称
注册证号
监检阶段
监检方式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总包单位
施工单位
调试单位
运行单位
主要形象进度:
(主要描述此次检查时已完成的形象进度状态)
总体评价:
(经抽查验证,主要从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实体质量方面进行评价,重点须说明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状态和工程质量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抽样检测结果:
(主要描述质量监督检测组对现场实体质量进行的抽样检测结果)
存在问题及整改项目:
(1、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已存在但已不可整改的主要问题,二是整改项目。
2、此项内容对照大纲进行检查,重点是涉及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其他规范性和工艺性问题不提。
3、提出问题的排序以大纲章节划分为主:一、质量行为(分各单位描述);二、实
体质量(按专业和标准的顺序分别描述);三、监督检测(抽查检测试验报告和实体检测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意见和建议:
(此项非不重要项或转序后应整改的项目,而是对上述特别重大问题、共性问题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或改进建议)
监督检查结论:
(1、一般主要强调两点:一是建设单位举一反三组织进行整改闭环;二是整改回复单报监督机构审核通过并下发转序通知单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2、对经抽查验证发现现场情况与验收结论严重不符的,可建议监督机构否决参建单位的验收结论,责令其重新组织验收。
3、对发现违反重要质量管理程序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可建议监督机构下达停工令。)
专
家
组 组长签字: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注:一式六份,质量监督机构及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各执二份。(此注可根据具体管理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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