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会上区精准扶贫工作汇报,2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 × 区精准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 × 区扶贫办
(6 2016 年 年 6 6 月 月 0 20 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区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一、工作进展情况
1 1 、再次甄别贫困人口。按照省、市“建档立卡”回头看和精准识别核查月的要求,组织人员对我区贫困人口进行再次甄别,确定全区贫困人口 662 户 1355 人,其中:五保户 26 户 29人、低保户 141 户 274 人、低保扶贫户 12 户 26 人、一般贫困户483 户 1026 人,做到了扶贫对象客观公正、精准到位,解决“扶持谁”的问题。
2 2 、明确工作目标。按照“一户一本台帐、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的工作思路,因户举措,精准扶贫,重点突破,2016 力争 1090 人脱贫(市目标任务 1000 人)、完成任务 80%以上,确保 2017 年全部脱贫。根据目标任务分别和三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递工作压力。
3 3 、制定帮扶措施。制定了《 × × 区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指导扶贫工作开展。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了区、镇、村三级网格化包保责任制,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解决“谁来扶”的问题。
4、 强化政策落实。组织开展春节慰问,贫困户慰问面达到
88%,慰问钱物达到 30 余万元;利用“送春风”等招聘会,组织贫困户积极就业;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新纳入低保补助贫困家庭 30 余户,做到应保尽保;突出做好民生工程和精准扶贫相结合;开展“精准扶贫巾帼在行动”等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辟“绿色通道”,区教育局对全区 79 户 105 名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具体情况开展统计,准备进行教育帮扶;区直各部门在“六一”慰问贫困儿童 63 人;区委组织部、区农水局联合朗朗好心人食品公司,为 16 户贫困家庭开展“产品扶贫”,帮助贫困户实现在家就业的机会;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区民政局等单位为贫困户送去钱物帮助贫困户脱贫。
5 5 、注重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印制墙体标语、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扶贫制度等上墙。印发扶贫专刊 2 期,督查通报 2 期,编发 × × 扶贫信息 10 余期,积极宣传报道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团体在扶贫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努力营造上下一心,互帮互干的良好社会扶贫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机构不健全。按照市、区编办文件要求,区扶贫办为副科级编制单位。目前,扶贫办主任没有专职的,扶贫办工作人员只有财政局、民政局抽调的 2 人为专职人员,区发改委抽调人员未到位,其他人员全部由区农水局人员兼任,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扶贫专项资金不足。按照市《关于坚决打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精神,要求建
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目前我区尚未有专项扶贫资金。
(三)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据区扶贫办多次督查情况来看,仍有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区直部门至今还没有给贫困户对接等。部分镇、村基础资料仍不完善,没有固定扶贫办公场所、资料柜等,存在扶贫手册填写不完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 ( 一) ) 开展政策脱贫。按照省“1+20”扶贫政策,市已经出台或即将出台的“1+20”相关政策,建议对我区贫困户分类实施脱贫,对 153 户低保户加快推进“两线合一”政策落实;对全区79 户 105 名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加快落实教育扶贫;对因病致贫210 户 440 人实施大病救助外的医疗救助,使因病致贫户自筹医疗费用控制在 10%以下;建议专门开展针对贫困户的低保户认定工作,争取尽可能多的贫困户纳入低保救助。
(二)开展产业脱贫。对于贫困户相对较多的南庄村、费寨等村筹集资金实施光伏脱贫;对于自然资源较好,靠近山区的贫困户组织实施养殖扶贫;对于产业优势较好的 × × 村、 × × 村、 × × 等村,协助贫困户发展优质种植业脱贫。
(三)开展就业扶贫。对于有劳动能力的 42 户 86 人开展就业培训。积极促进区、镇、村公益性岗位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广泛联系企业,协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业。
。
(四)引导社会力量扶贫。大力宣传推动朗朗好心人开展“产品扶贫”模式。积极制定奖励政策,对于吸纳一定数量贫困户就业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于社会自愿开展扶贫救助的企业、个人,
根据扶贫数量,给予适度奖励。
(五)健全工作机构。建议区委、区政府尽快确定落实扶贫办专职主任人选,实现专人专职负责扶贫工作,推进工作的开展。鉴于近期人员调动较大,建议区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再次进行调整。
(六)建立财政专项扶贫制度。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制度,推进扶贫项目的实施。
(七)建立严格督查制度。建议区委、区政府建立月督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及时给予通报批评,约谈单位负责人,督促工作开展。
(八)建立更严格考核制度。市里已经明确提出“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其党政主要领导不予评先评优,3 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或调离”。建议区委区政府将扶贫工作纳入区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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