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专项督查指标

发布时间:2020-09-14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金山区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专项 督查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检查基本内容

 机构需提供的实证资料

 分

 值

 自评

 测

 评

 一

 行政

 管理

 0 30 分

 1 1

 法人

 治理

 3 13 分

 1.章程合法合规,董(理)事会组成符合法律要求;举办者符合法定资质,能依法履行举办者义务;相关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机构章程文本;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备案表;举办者相关材料;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记录;相关证照上墙等。

 5

 2. 机构资产与举办者资产相分离,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产权明晰。

 办学资金验资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4

  3.法人代表、校长具有任职资质,能专职到岗,负责日常行政管理。

 法人代表、校长任职审批(登记)表、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职称证;校长负责日常管理的材料等。

 4

  4.★无出借办学资质情况;无未经审批(备案)设立教学点;无审批注册地址与办学实际地址不符情况;无经核准机构名称与实际使用机构名称不一致情况。

  ★

 2 2

 管理

 实施

 7 17 分

 5.管理制度健全;按制度实施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到位; 学杂费存款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职工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学校资产和教学设备登记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办法;专职办学人员和教职工培训进修制度;办学安全管理等制度;执行制度的过程性材料等。

 5

  6.机构名称、注册资金,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注册(办学)地址、章程等变更项目程序合法且及时备案;机构设立教学点事前审批(备案)。

 变更项目备案资料;设有教学点的机构,需有审批(备案)材料等。

 4

  7. 招生广告内容真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招生广告实施的材料。

 4

  8. 学科类培训不出现“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

 学科类课程教材。

 4

  二

 财务

 资产

 0 30 分

 3 3

 财务

 管理

 1 21 分

 9.建立并执行民非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均具有从业资格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财务、会计制度;财会人员聘用合同、本市上岗证和继续教育合格证。

 3

  10.财务管理规范。

 财务账册、会计报表和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等材料。

 3

  11.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现象;2017 年收入、支出和盈余数。

  4

  12.有收费、退费公示(备案)制度并公示;出具法定票据。无乱收费现象。

 收费、退费公示(备案)资料;各类票据存根等。

 5

  13.★ 无抽逃、挪用、侵占办学经费等现象。

 提供2017年度学杂费专用账户使用情况材料及2017年学杂费存入专用账户存根等相关材料。

 ★

 14.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并执行规范使用管理规定。

 专用账户凭证;银行账户;董(理)事会或行政会议对发展基金提取与使用的会议3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检查基本内容

 机构需提供的实证资料

 分

 值

 自评

 测

 评

 15.按规定足额提取发展基金,保障学校发展建设和抗风险能力。

 记录、决议;存入专用账户金额与开具发票金额等材料。

 3

 4 4

 资产

 管理

 9 9 分

 16.设施设备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要求,并有使用、保管、维修制度;教育教学用房采光、照明、通风达标。

 设施设备自有的,需提供固定资产账册;租赁的设施设备,需提供租赁协议;设施设备日常使用管理等材料。

 4

  17.明确区分学校资产属性,能分别建帐;举办者投入资产清晰,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账目齐全,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并有专人负责。

 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账册;实物仓库及管理资料。

 5

  三

 师资

 队伍

 0 20 分

 5 5

 基本

 配置

 8 8 分

 18.专(兼)教师配备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机构各学期教师名册;各学期教师任课安排表。

 4

  19.任教教师均有相应的资格。

 专兼职教师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居住证等。

 4

  6 6

 基础

 管理

 2 12 分

 20.建立规范的教职工聘用制度;专兼职教师均与培训机构签订符合要求的聘用合同或聘任协议。

 机构人事聘用制度文本;教职工聘用合同或聘任协议等。

 4

  21.按规定及时为教职工缴交社会保险,保障其应有的待遇。

 教职工社会保险费支付单据等。

 3

  22.重视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重视师德建设,做好学员服务工作。

 教师参加培训的结业证书或有关证明;开展教师培训资料记录;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资料。

 3

  23.不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相关资料 2

  24★无教师师德问题等的投诉,或有投诉但查无实证。

 ★

 四

 安全

 卫生

 5 15 分

 7 7

 安全

 卫生

 25.机构房屋安全、合法和有效,无危房或危险设施。

 房产证、租赁协议,如无房产证,需提供房屋完损检测报告。

 4

  26.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教学场所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设施设备完好。

 《上海市消防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机构属地派出所出具的),若有整改事项,出具复查意见通知书。

 4

  27. 机构有符合标准的饮水及卫生设施,场所整洁卫生。

 饮水及卫生设施清单;如饮桶装水,须提供相关合格材料等。

 3

  28.对师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有应对各类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形成应急工作机制。

 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宣传教育资料和实施记录;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与实施情况资料。

 4

  29.★机构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

 ★

 五

 投诉举报

 5 5 分

 8 8

 投诉举报

 30.无收退费、招生广告、安全等投诉举报。

 根据投所举报次数,1 次扣 1 分,扣满 5分为止。

 5

  说明:

 1、本检查指标体系中,带“★”二级指标(共 4 个)不赋分,为阈值指标,有任何 1 条不规范,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参加规范办学评估的机构,检查指标为 5 个阈值,同时检查规范办学评估报告中问题的整改情况。

 2、本指标总分为 100 分,80 分及以上为“合格”,60~79 分为“基本合格”;59 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参加规范办学评估的机构评估结果为阈值指标与规范办学评估年检等第的结合。

 3、机构如有经批准设立的教学点,该教学点的相关材料在该机构规范办学检查时一并查阅。

 4、教学点现场检查时重点关注教学场所的安全卫生、教学点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办学证照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和退费办法的公示、招生广告的合法真实等情况。

 金山 区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 规范办学专项督查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检查基本内容

 机构需提供的实证资料

 分

 值

 自评

 测

 评

 一

 行政

 管理

 0 30 分

 1 1

 法人

 治理

 3 13 分

 1.公司章程合法合规,董事(会)组成符合法律要求;股东符合法定资质,能依法履行股东义务;相关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机构章程文本;董事(会)成员备案表;股东相关材料;董事会会议记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上墙等。

 5

 2.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和规模相适应的办学资金和保证日常教学正常开展的经费来源。

 办学资金验资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4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任职资质,能专职到岗,负责日常行政管理。

 法人代表、专职管理人员任职审批(登记)表、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职称证;负责日常管理的材料等。

 4

  4.★无出借办学资质情况;无未经审批设立分公司;无审批注册地址与办学实际地址不符情况;无经核准机构名称与实际使用机构名称不一致情况。

  ★

 2 2

 管理

 实施

 7 17 分

 5.管理制度健全;按制度实施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到位; 学杂费存款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职工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公司资产和教学设备登记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办法;专职办学人员和教职工培训进修制度;办学安全管理等制度;执行制度的过程性材料等。

 5

  6.机构名称、注册资金,股东、法定代表人、专职管理人员,注册(办学)地址、章程等变更项目程序合法且及时备案;机构设立分公司事前审批(备案)。

 变更项目备案资料;设有分公司的机构,需有审批(备案)材料等。

 4

  7.招生广告内容真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招生广告实施的材料。

 4

  8. 学科类培训不出现“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

 学科类课程教材。

 4

  二

 财务

 资产

 0 30 分

 3 3

 财务

 管理

 1 21 分

 9.建立并执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均具有从业资格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财务、会计制度;财会人员聘用合同、本市上岗证和继续教育合格证。

 3

  10.财务管理规范。

 财务账册、会计报表和报告、年度财审计报告等材料。

 3

  11. 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现象; 2017 年收入、支出和盈余数。

 4

  12.有收费、退费公示(备案)制度并公示;出具法定票据。无乱收费现象。

 收费、退费公示(备案)资料;各类票据存根等。

 5

  13.★无抽逃、挪用、侵占办学经费及对外投资等现象。

 提供 2017 年度学杂费专用账户使用情况材料及 2017 年学杂费存入专用账户存根等相关材料。

 ★

 14.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并执行规范使用管理规定。

 专用账户凭证;银行账户;董(理)事会或行政会议对法定公积金提取与使用的会议记录、决议;存入专用账户金额与开具发票金额等材料。

 3

  15.按规定足额提取发展基金,保障学校发展建设和抗风险能力。

 3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检查基本内容

 机构需提供的实证资料

 分

 值

 自评

 测

 评

  4 4

 资产

 管理

 9 9 分

 16.设施设备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要求,并有使用、保管、维修制度;教育教学用房采光、照明、通风达标。

 设施设备自有的,需提供固定资产账册;租赁的设施设备,需提供租赁协议;设施设备日常使用管理等材料。

 4

  17.股东投入资产清晰,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账目齐全,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并有专人负责。

 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账册;实物仓库及管理资料。

 5

  三

 师资

 队伍

 0 20 分

 5 5

 基本

 配置

 8 8 分

 18.专(兼)教师配备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机构各学期教师名册;各学期教师任课安排表。

 4

  19.任教教师均有相应的资格。

 专兼职教师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等。

 4

  6 6

 基础

 管理

 2 12 分

 20.建立规范的教职工聘用制度;专兼职教师均与培训机构签订符合要求的聘用合同或聘任协议。

 机构人事聘用制度文本;教职工聘用合同或聘任协议等。

 4

  21.按规定及时为教职工缴交社会保险,保障其应有的待遇。

 教职工社会保险费支付单据等。

 3

  22.重视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重视师德建设,做好学员服务工作。

 教师参加培训的结业证书或有关证明;开展教师培训资料记录;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资料。

 3

  23.不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相关资料 2

  24.★无教师师德问题等的投诉,或有投诉但查无实证。

 ★

 四

 安全

 卫生

 5 15 分

 7 7

 安全

 卫生

 25.机构房屋安全、合法和有效,无危房或危险设施。

 房产证、租赁协议,如无房产证,需提供房屋完损检测报告。

 4

  26.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教学场所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设施设备完好。

 《上海市消防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机构属地派出所出具的),若有整改事项,出具复查意见通知书。

 4

  27.机构有符合标准的饮水及卫生设施,场所整洁卫生。

 饮水及卫生设施清单;如饮桶装水,须提供相关合格材料等。

 3

  28.对师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有应对各类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形成应急工作机制。

 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宣传教育资料和实施记录;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与实施情况资料。

 4

  29★.机构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

 ★

 五

 投诉举报

 5 5 分

 8 8

 投诉举报

 30.无收退费、招生广告、安全等投诉举报。

 根据投所举报次数,1 次扣 1 分,扣满5 分为止。

 5

  说明:

 1、本检查指标体系中,带“★”二级指标(共 4 个)不赋分,为阈值指标,有任何 1 条不规范,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2、本指标总分为 100 分,80 分及以上为“合格”,60~79 分为“基本合格”,59 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3、机构如有经批准设立的分公司,该分公司的相关材料在该机构规范办学检查时一并查阅。

  4、分公司现场检查时重点关注教学场所的安全卫生、分公司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办学证照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和退费办法的公示、招生广告的合法真实等情况。

  金山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自查报告

 (

  年度)

 机 构 名 称 (盖章)

  法 人 代 表

 校 长 (负责人)

 填 表 日 期

 基 本 情 况

 单位名称

 设立日期

 注册地址

 办学许可证号(营业执照)

 有效期起止日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至 上海市消防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证号

 招生对象

 目前办学规模 班级数:

 学员数:

 办

 学

 条

 件

 请附本机构培训场所最新平面图一份 (需注明各教室、教师办公室等的名称和面积数)

 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课

 程

 设

 置

 序号 培训项目

 选用的教材

  注 :

 收 费 项 目 及 标 准 、 培 训 项 目 如 不 够 写 , 可 添 加 表 格 。

 负 责 人 ( 校 长 )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负责人(校长)职级

 政治面貌

 学

 历

 毕业院校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及 认定机构

 任职年限

 主要工作简历

 相关工作成绩

 填表说明 1、“教师资格证”:

 指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类别(如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等),若没有的则直接填写“无”。认定机构按教师资格证上填写。

 2、“任职年限”填写在本校任校长的年限。

 “两类机构”规范办学检查自查表

 机构名称

  年检结果

  一、规范办学举措成效:

  二、规范办学主要不足:(请予条纲式概括并简要说明)

  三、规范办学努力方向

 校长( 签名)

 :

  年

 月

 日

 董(理)事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表格填写需言简意赅,突出重点,表格格式、大小等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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