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08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 2018 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 XX 行活动方案的通知》(XX 商流通发〔2018〕19 号)和《XX 安委关于印发 XX 市 2018 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的通知》(XX 安委〔2018〕5 号)要求,结合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贯彻《中共 XX 市委员会

 XX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结合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增强全民应急避险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文明素质,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 2018 年 6 月,“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自 5 月份开始,到 12 月底结束。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开展国务院安委办布置的各项活动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开展好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新闻宣传和专家宣讲、应急演练、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等各项活动。

 (二)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XX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XX 政办电〔2018〕68号)和《XX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专项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好与企业负责人谈话活动、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活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活动。要进一步明确巡查活动的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巡查工作情况。

 (三)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积极配合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做好 6 月 16 日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安全宣传和提供咨询服务,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要自觉地把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作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提高商务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

 (四)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防控火灾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开展商贸流通领域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XX商流通发〔2018〕9号)要求,一是重点督促售卖燃气热水器企业(商场)加强对营业员进行燃气热水器、燃气灶等燃气产品的正确安装、使用安全知识专题培训,要求营业员对购买该类产品的顾客进行正确安装和使用安全知识告知或提醒;同时在售卖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正确使用燃气电器的告示牌。二是督促餐饮企业积极主动配合燃气、消防等主管部门做好燃气及燃气设备使用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燃气中毒和燃气火灾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演练,同时加强对职工使用燃气及燃气设备技能和安全防火防毒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和员工的燃气中毒和火灾的自我防护能力。

 (五)开展“系好安全带”活动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在社区、商场、加油站、车站等人员和车流密集场所,张贴海报和标语、发放“系好安全带”宣传单,在重要场所LED大型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提醒广大民众开车、乘车系上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不良交通陋习,养成安全、文明驾驶的好习惯。力争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带使用率,提升全民抵御交通事故风险能力,降低全市交通事故伤亡率。

 (六)加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要结合典型事故和行业特点开展活动,如大中型商场、促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逃生引导。针对重点环节,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加强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七)加强消防安全督查活动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 2018年全区商务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X 商流通发〔2018〕16 号))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以及重要节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有效推动商务领域消防安全的工作落实,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五、“安全生产荷城行”专题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荷城行”,自 5 月开始在全市各地展开,12 月底结束。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围绕“一带一路”、安全责任、科技强安和依法治安主题,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采访和报道活动,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和监督氛围服务,以此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成立商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担任“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商贸科。商贸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活动组织并指导督促局属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各项活动开展和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安监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既要发挥主动能动作用,又要做好配合,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分别于 6 月 15 日和 7 月 2 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荷城行”活动方案和阶段性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 像素×720 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 1920

 像素×1080 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联系人:庞妮;电话:****-*******(传真);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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