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1、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由局党办根据局领导要求统—安排。
2、每月最后—周的星期五下午为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活动日,保证半天学习时间。
3、学习活动由局党办统一组织,内容主要是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
4、实行学习日考勤制度,迟到人员要说明理由,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对待,并进行补课。
5、参加学习要带上笔记本,做好记录,学习结束后,要写出写得体会,并在学习专栏中张贴交流。
6、实行考试制度,局党办组织不定期的闭卷和开卷考试,每季度举行一次专业法规知识竞赛,并做好记录,做为年终评先评奖的依据。
7、机关各股室要经常组织本股室人员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每月自学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8、要采取讲座、讨论、测试等多种学习形式,坚持集中与自学、学习与讨论、理论与实际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讲究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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