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卫生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20-07-19 来源: 不忘初心 点击:
学校疫情防控卫生制度汇编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校级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为学校保健教师,各班疫情报告人为各班班主任,各职能部门疫情报告人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保健教师或者安保处主任责将各班各部门疫情报告内容汇总上报给学校校长室。校长室负责掌握小学部教职工、学生疫情状况,后勤主任负责掌握后勤职工(食堂、保安、保洁、水电工、宿管员等人)疫情状况,副校长负责掌握全校疫情状况。
2.疫情报告方式,无国家认定的疫情传播情况下,学校正常工作期间,各班各部门通过 QQ 工作群报告,保健教师或者安保处主任经因病缺课系统上报;法定假日期间,经 QQ 工作群上报并在有必要时电话联系。有国家认定的疫情传播情况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统一要求每日报告,无疫情也应零报告。
报告流程:班主任(或科任老师)→保健老师→安保主任→分管校长→校长 3.报告内容为学校卫生工作规范中认定的各级传染病疫情,包括感染者、疑似感染者身体健康情况、行踪及其密切接触者,以及上级要求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4.报告时间一般为每天九点半之前,晨检后及时进行,午检后发现新情况应及时补报。
5.各报告人应保证疫情报告及时、准确、规范,遇到特殊情况,应联系学校保健教师或者安保处主任和分管校长,积极稳妥地应对。
6.在有疫情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应该保持联系畅通,随时准备根据上级要求作出积极应对。
7.疫情报告的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凡违反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造成后果的,评优评先及晋级等当年一票否决。
8.疫情报告督查人为学校安保处主任,负责人为分管副校长,总负责人为校长。
报告流程,明确具体报告人
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发现学生缺课或出现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症状 学生家长发现小孩身体不舒服时,应及时带到医院诊治 对缺课学生,应及时电话了解缺课原因 对有症状学生,立即护送到医务室诊治或通知学生家长带到就近医院诊治,等待期间患病学生应安排专门房间隔离,并做好管理。
诊断为传染病的,住院隔离或在家隔离治疗 排除传染病的,凭病历证明回班上课 不能排除传染病的,在家休息,观察治疗 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辖区卫计所的技术指导下,开展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 做好记录,及时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学校疫情报告人做好记录,并向负责人报告,同时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所在地卫计所 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
(二)健康管理制度
1.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每学年学校工会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第一时间把体检报告发放到教职工手中。
2.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3.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新型冠状病毒的预防与了解。
4.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5.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6.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学校德育处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7.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8.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就医,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保健老师潘婷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9.每天对学校内食堂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查,对食堂操作加工过程、留样、清洗、消毒等程序是否规范进行检查。
10.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建立健康档案 学生体检 结果告知家长 教职工体检 生成体检报告 卫生知识宣传 食品卫生的管理 每天对学校内食堂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查 加工过程 留样 清洗 消毒 两操 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 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
(三)师生晨午检制度
1.根据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要求,全校师生员工在工作期间应进行晨午检。
2.学校保健教师是晨午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学校安保处主任负责督查,分管副校长负领导责任。后勤主任负责后勤职工(食堂、保安、保洁、水电工、宿管员等人)晨午检。
3.各班学生的晨午检负责人为各班班主任,具体检查工作可根据教学工作具体情况由早读课负责老师和午自习负责老师进行,班主任负责汇总上报给保健教师。
4.教职工的晨午检工作通过学校行政系统进行,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汇总报告给保健教师。
5.晨午检工作规范根据相关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要求来执行,一般通过体温测量、观察和问询进行。晨检在早读课期间完成,午检在午自习期间完成。
6.晨午检的结果,学生的普通疾病通过因病缺课系统上报,传染病或者有传染病嫌疑的,除通过因病缺课系统上报外,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规范地上报。
7.晨午检工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因相关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当年评优评先和晋级一票否决。
晨检 正常人员 正常教学、上课 午检、随堂观察 无症状 正常教学、上课 有症状 异常人员 临时隔离观察场所 所属社区、家长接走 跟踪、随访、确认 学校负责人 上报主管部门 在疾控中心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 对隔离场所进行消毒
(四)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1.每学年校德育处要划分班级环境卫生区域,班级应有环境卫生区清扫、保洁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晨清扫,日保洁,周扫除。
2.各班每天必须设卫生监督岗,负责本班教室及卫生区卫生。各班班主任为班级环境卫生责任人。
3.每天上午和中午各打扫一次,要求教室內外,清洁区,厕所各处室等全部清扫。
4.每周五为全校扫除日。全校老师应按分工全员到岗,保证每个办公室、教室、处室、厕所及环境卫生区的清洁。室內做到墙壁无尘土,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无污水、无废物。
5.厕所卫生由保洁人员负责。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证干净、无异味。
6.学校德育处负责对班级卫生打扫检查量化打分考核,总务处负责对保洁人员卫生打扫检查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定期将成绩公布。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 计划 拟定检查评分细则 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 未达标 整改 达标 办公室 教室 环境卫生区 厕所 公布检查日期
(五)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2.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弄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记录,同时上报保健教师潘婷备案。保健教师接到报告后认真填写《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并督促班主任密切关注。
3.当堂上课教师发现该堂课有学生缺课必须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每位老师要在课堂上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保健教师潘,保健教师潘婷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同时向分管校长报告,分管校长及时向校长报告。
4.生病学生病愈返校,必须由正规医院认定,隔离期满身体痊愈持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才可进校。
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 家长 出具请假条,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 口头请假 补交请假条 班主任 了解情况 上报校医室(或保健教师)备案 进行追踪、作好记录 任课教师 了解情况 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病愈返校
(六)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一、宣传教育
1.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 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形成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必需保质保量,上足课时,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知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 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3.学校保健老师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4.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教育。
二、传染病防控
1.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应高度关注。
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配合卫生部门搞好预防疫苗注射工作。
3.要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生活用品。保持教室通风透气,定 期消毒。配合区卫生保健机构,每学年对学生有组织地进行体格检查 工作。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检、午检制度,及时
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流行病、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5.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 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学。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师生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6.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加强学校环境卫 生工作的监督,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7.坚持卫生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流行病、传染病等事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教职工立即报告保健教师潘婷,潘婷立即报告分管校长缪吉丽、倪斌、吕广军,分管校长立即报告王生军。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七)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即刻回家进行隔离,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2.在读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教导处存档。
3.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卫生院检查,疑似传染病的及时转送上级医院诊治。
4.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教导处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于班主任后,方可进班复课。
5.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 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隔离患者 家长应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政教处存档 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 学校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 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学校教导处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于班主任 学生进班复课
(八)通风消毒制度
一、开窗通风制度 1.每天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各班级设立专人做好教室门窗开关通气工作,每天早中晚各开窗通风30 分钟,班主任为班级通风责任人。
2.食堂、专用实验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指定专人负责开窗通风工作,各部门主任或者功能室管理员为相关场所通风责任人。
3.学校教导处、德育处每天对各班教室、各专用教室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开窗通风换气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消毒制度 1.学校应根据需要配齐紫外线消毒设备、84消毒液等消毒工具。
2.学校消毒人员凤健等人负责每天下午对教室进行消毒,在消毒之后关闭门窗 30 分钟,以保证消毒效果;每周日下午对校园内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3.如发现校内发生类似传染病病例,学校应安排做好专项消毒工作。
4.严格按照消毒规定操作,妥善存放保管消毒用品。
5.实施消毒时,消毒人员应做好防护工作,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6.消毒后,通风 20 分钟,方可恢复正常使用。
通风消毒 开窗通风 每天早中晚各开窗通风30分钟 发现新冠状病毒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停止通风 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隔离患者,封闭场所 消毒 配齐紫外线消毒设备、84消毒液等消毒工具 每天下午对教室进行消毒,在消毒之后关闭门窗30分钟 消毒后,通风20分钟 发现新冠状病毒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专项消毒工作
(九)隔离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隔离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订海安市开发区实验学校隔离室管理制度:
1.隔离室应设在离校门较近、离教室较远的地方,位置相对独立,单独通道,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2.隔离室配备体温计、消毒液、应急药品、手电筒等。
3.隔离室专人负责、职责明确。保健教师潘婷、兼职校医吕慧玲和专职保安凤健为隔离室负责人。
4.进入隔离室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N95 及以上)、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鞋、防水靴套等。
5.离开隔离室要做好防护用品的脱卸,严格规范消毒流程,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
6.每日早上、中午和晚上用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类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等进行喷洒消毒,平时保持通风。
体温异常或咳嗽 进入隔离室观察 禁止离校 观察学生情况 做好心理护理 建立档案 跟踪调查 留观结束 消毒隔离室 消毒留下的垃圾 家长送医就诊 医院出具资料 通知家长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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